
特殊疾病预防接种门诊,特殊疾病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总结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疾病预防接种门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特殊疾病预防接种门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门诊怎么办理?
所需手续资料(以洛阳举例):
1、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对认定病种有诊断意义的检验检查报告单【6个月内二级乙等医院(含)以上医院】;
2、既往门诊病历;
3、近期一寸照片、***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
办理程序:
1、报名申请:患有需集中认定病种的参保人员,于每月的1日-15日持相关资料到以下地点申请认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17号窗口受理初审,符合条件者,发放《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项目、收费标准。
2、集中体检:患者按《体检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费用根据认定每个病种的必要条件设置,体检费用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标准优惠10%,由体检医院收取。
3、选择治疗医院(或药店):患者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选择认定通过后的治疗医院(或药店)。
4、组织专家认定:每月底(或次月初)体检结果出来后,由医疗监督科整理汇总,在体检的次月10日前组织专家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由医疗监督科制作《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同时审批治疗信息。
5、待遇享受:参加体检的患者于体检的次月15日后到体检医院查询认定结果,符合条件的患者发给《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卡》,自当月开始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并到选择的定点医院(药店)治疗。参加体检的患者如需查询体检项目结果,应在查询认定结果的同时,向体检医院提出。
特病可以办在两个医院还是一个医院?
只能办一家医院,如果在另一家办理的话,原来的那家医院的门特资格会被停止。还有 门诊就医药量,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最多不能超过30日量。
只能办一个定点医院,如果想办特病,需要医院副主任医师签署治疗意见,医保科签字同意,上传医保系统,医保中心审核通过之后可以享受特病,如果要更换定点医院则需要把当前医院办理暂停,在更换后的医院开通定点就可以享受特病待遇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疾病预防接种门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疾病预防接种门诊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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