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编制标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编制标准最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编制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编制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疾控正式编制,收入太低,准备考卫监的公务员,这样值不值得?
疾控与卫监,年收入至少差10万。有能力有机会的话,赶紧考!
省市级以上的疾控和卫监的话,一些是参公单位,一些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是具体收入不是很清楚,到县区一级的话,差异确实有点大。
县区一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都是公益性的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是事业编,收入是按事业单位的标准,与职称、绩效等挂钩。
而县区一级的卫生监督所,基本上都是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务员身份,通过公务员考试才可以进入,待遇与当地公务员待遇是一样的。
不过,从公益性的疾控正式编制考公务员,还真有点难度,首先要取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如果所在单位不同意的话,除非辞职裸考,而这有点考验人。所以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如果被单位的人知道了,又考不上,不尴不尬的,在单位里不好交代。
不过有一个信息,也需要综合考虑的,就是***疫情过后,国家疾控局也成立了,但是省市以下的疾控和卫生监督改革暂不明朗,有传言说疾控和卫生监督会合并,成立参公事业单位,那么这样的话,估计一些疾控中心在编人员会转成公务员身份,所以说,如果暂无机会的话,也可以等等,说不定到一改革,考都不用考了,经过组织程序,就可以转成公务员身份,享受公务员待遇了。
疫情防控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1、风险划定标准:即以县市区为单位,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2、风险等级评估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传染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中的各县(市、区)的新增确诊病例数、累计确诊病例数和聚集性疫情数据进行综合研判。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依照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的;
(二)谎报、瞒报、故意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达到复工复产标准擅自开工的;
(四)复工复产后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五)发现疫情后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或处置不合格便擅自复工的。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人以下被隔离的,视为一般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10人被隔离的,视为较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建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住建领域从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信用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发现疫情后未及时***取控制措施的单位,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住建行业协会要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加强沟通协同,配合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行业内疫情防控工作。
详情***s://***.zggcks***/jlgcs/hyxw/52673.html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编制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编制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bfsw.com/post/23491.html发布于 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