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cysgjj

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目的

cysgjj 2024-06-29 56
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目的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2. 如何看待出生四天的婴儿,因为护士把吹风机挂婴儿旁没关,导致婴儿被烫伤截肢这件事?

7个月早产儿被判定死亡后复生,因缺氧导致重度脑瘫,官方介入调查,各方将会如何承担责任?

首先,我们要对此***进行定性。我认为这起***一起极其严重的医疗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值医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目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次,作为医生来说,只要胎儿生命特征,即使是是极其微弱的呼吸和心跳,那么在法律意义他已经是一个人了。即使最终抢救无效,医院方面也需要执行规定的流程来宣告一个人的死亡。首先是出具死亡证明书,然后是将尸体暂存于停尸间。而此***中,医院直接将孩子的尸体交由家属进行自行处理的方式,完全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流程。

第三,这一***发生于2019年9月,至今已经整整一年。这也不免让人产生疑问,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医院不仅对家属没有基本的赔礼道歉,而且对于***依然是一副不肯承认,百般抵赖的态度?为什么对医院的调查到现在才正式开启?这背后究竟又隐藏着什么阴谋和权利的交换?

第四,三甲医院代表了我国的最高医疗水平,对医院来说是一种肯定也是一份荣誉。而从这次***中来看,这家医院的医生不仅不负责任,而且缺乏基本的医德,而医院的领导层在管理方面也是极其混乱。因此,这样的医院根本根本配不上三甲医院这块牌子,我认为应该直接取消它三甲医院的牌子,并且在几年内禁止其参加医院等级考评。

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目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看到那个爸爸说“把孩子又闷又冻这么久”真是太心痛了。

***访视频里,医院的那个主任居然还能义正言辞地说:

这不是给你们治着呢吗!…你孩子本来就不健康,健康的话也就不会早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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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们真以为忽悠家长签了什么鬼同意书,就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吗?

作为医生居然能说出这么无知且伤人的话,不论医德,只问做人最基本的良知何在?

如果当初我的孩子被这样对待,我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失去理智。

实在难以想象,当这个爸爸拎着塑料袋,感受到孩子活着的那个瞬间,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只知道,这伤痛无法抹平,这阴影更是一辈子都挥之不去,它会笼罩住这个家庭,乃至双方老人

而一个本该绽放的小生命,就这样地被残忍毁掉。

有的医护是天使,是救死扶伤,是最美的逆行者,值得被我们敬重爱戴。

但有的却是伪装成天使的恶魔,能把活生生的孩子装入袋子里,草菅人命。

承担责任?

谁能来承担这个可怜孩子的一生?

谁能赔给他原本有无限可能的未来?

河南商丘7个月早产儿被医院判定死亡,后来婴儿父亲发现婴儿还有呼吸,但是因为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导致婴儿重度脑瘫。我认为医院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院方工作人员说这个医疗事故跟他们没有关系,那么我就提出三个疑问!

婴儿还没出生为什么就下定论婴儿已经死亡?

当婴儿还没有出生时,医院就让婴儿的父母签署了放弃治疗的协议。院方的理由就是胎儿在母体内已经死亡。

婴儿还没有从母体内取出,却要求孩子的父母放弃治疗,作为一所医院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作为一所救死扶伤的机构,却要求孩子的父母放弃孩子的治疗,这样的做法我觉得非常不合理。

孩子取出后,医院有没有进行确认孩子是生还是死?

记者询问医院相关人员时,他们的说法是。正常情况下,这样的孩子死亡率很高。当记者问他们有没有进行死亡确认时,他们含糊其辞。一直强调这样的孩子死亡率很高。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他们自以为的孩子死亡率很高,就放弃了确认孩子是生还是死?他们自以为的孩子死亡率很高,当孩子生下来时就没有进行确认,直接将孩孩子判定为死亡?

作为医护人员怎么可以把人命当儿戏?怎么可以自以为是的判定人的生死?

所以我觉得院方还是负主要责任,至于怎么惩罚,要相关法律部门来确定。

首先声明:这条内容应该很快就会被删除,这并不是我本人所为,如果你看完内容觉得符合认知的话,希望你能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转发,让更多的人在内容被删除之前看到。

最保守的估计是当时接受***访的医生停职,副院长停职,这次***属于重大的医疗事故,相关医生可能还会被判刑,以后应该也没有人在敢去那个医院生孩子了,这件事带来的影响非常大,不过人们也都是理性选择,这是正常的,从不能说你的医院出现了这样的事情,还不让别人说吧。

孕妇辛辛苦苦的怀了7个月孩子,两家人担心7个月,这其中付出了多少大家也都能看得到,而到了医院几个小时被告知要剖腹产,然后又告诉是死胎,结果后来家长发现孩子是活的,但是因为在塑料袋里,所以孩子因为缺氧变成了脑瘫,这完全是因为医院的失职导致的。

在法典上,孩子出生时只要有呼吸有心跳,那他就是一个公民,是一个人,那医院没有进行抢救,而且告知家长是个死胎,让自行处理,没有尽到救死扶伤的义务,变成了一个有证件的***犯。

在网上也有大量的媒体和律师发声,将矛头指向了医院,而短短几天后,他们发出的***就被平台删除,这是在包庇,想利用网络热点只有7天的活跃度的规律,从而让这件事情平息,想前段时间推搡抗洪子弟兵的明星一样,只要没有相关信息流出,渐渐的大家也就不再对此关注。

这本是一件刑事案件,只要能得到持续的关注,一定会迫于压力专项专办,如果失去了关注可能就会是民事案件,或者民事***,从这里我们就能看出,我们只是一些看热闹的人,别人想让我们看,我们就能看到,不想让我们看,我们就只能默默承受,就像是之前所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只有破了案的,大家才能看到,那些没有被抓的案件,我们永远都看不到,虽然我们事务所可以看到一些,但是你们不可能看的到,因为会对你们来说是一个不好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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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有人开始介入了,他要求平台删除相关热点内容,这个热点很快就会被别的事情所取代,当有了新的热点,你就不会再去关注旧的,比如许某被如果判决,曾春亮被怎么判决,洪某案件的进展,这些事情大家都不在关注了,这是一个规律,只不过很多人不懂,这也是平台存在的意义。

这个事情据我分析,医院没有人会被停职,医院也不会公开道歉,也可能不会给家属道歉,这件事情会被时间所磨灭,医院在一年以后就恢复了往日的热闹,你也会渐渐的忘掉此事,最后的受害者只是孩子和家属。

如何看待出生四天的婴儿,因为护士把吹风机挂婴儿旁没关,导致婴儿被烫伤截肢这件事?

我想问问这个护士:看着这么可爱的婴儿从小没了一只腿,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怀胎十月,一朝分娩。”虽然是早产儿,但人家住保温箱是来保命的,没成想却几乎送掉了半条命。


事发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妇幼保健院,年前,闫大娘的儿媳妇在该院剖腹产下了一名男婴,因为早产,婴儿需住七到十天的保温箱,没想到,住到第四天就出了事。

当时有三个新生儿在一块儿,由于其中一个孩子身上出疹子,护士在给孩子洗完澡之后就拿着吹风机吹干,然后,随手把吹飞机挂在了保温箱上,谁知道,吹风机竟然没有关,一直对着孩子吹,导致孩子的左小腿被烧黑,皮肤也开裂了,不得不被截肢。


院方承认是他们护理不周到,但因为赔偿问题谈不拢,一直拖着。

我觉得,闫大娘一家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医院的管理不到位,医护人员的责任心缺失,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唯一原因。


我有点不能理解的是,我们一般给小婴儿洗澡,用浴巾擦干就好了,用吹风机吹干是什么操作?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

看到这个消息真的太让人心痛了,为什么总会有这样不负责任的人呢?如果是你自己的小孩你还会不会这么不细心?这么小的孩子就受这样的罪,不是天生残疾也被你害的跟天生残疾一样,往后几十年身体心里都要饱受折磨,想想都好心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早产儿康复介入治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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