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突发疾病预防措施,看守所突发疾病预防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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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保密规定?
看守所民警辅警。一、要认真学习关于保密工作的各类文件和规章制度,知悉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二、要求民警辅警增强保密意识,树立保密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严格计算机、公安网笔记本、移动存储媒介等涉密载体及案件材料和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保密防范措施。
四、技术员要及时对所上的每一台电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积极早发现、早提醒、早杜绝、早防范。
看守所条例执法细则2008?
看守所应当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负责管理过渡监室。
女性过渡监室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
2.新收押人员入所24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和思想动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重点告知其在监室内患病、申诉、控告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告知其不被其他在押人员欺侮以及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时如何处理,告知其不得欺侮其他在押人员。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3.管教民警直接安排新收押人员铺位,每日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指导其熟悉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一日生活制度。
4.值班巡视和监控民警应当对过渡监室和分散关押的新收押人员进行重点监视观察,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并作好观察记录。
看守所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备案;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各部(局)公安局备案。
第二章 收押人犯
第四条 看守所必须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书收押人犯。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人民***《决定再审裁定书》(副本)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的押票收押。
第五条 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凡具有《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犯,由办案机关负责鉴定。
第三章 警戒、看守
第十三条 驻看守所的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根据看守工作的需要和武警《内卫勤务条例》部署警力。武警应当在监区大门、监房上的巡逻道、岗楼设置哨位。武装警戒的任务是防范和制止人犯***、脱逃、行凶、破坏、骚乱,镇压人犯***,防范和制止敌对分子、违法犯罪分子袭击看守所、劫持人犯及其他危害看守所安全的破坏活动。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设置的看守所,由看守干警担负对人犯的武装警戒和押解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1990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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